「光電要環評」,三讀通過!
「光電要環評」,三讀通過!

台灣民眾黨絕對支持 #能源轉型,但我們也堅決反對犧牲環境,甚至把轉型當成官商勾結的遮羞布。

過去民主進步黨縱容山也光電、海也光電,縱容 #台南八十八槍  #力暘案  #台鹽綠能  #聯合再生 開發光電弊案叢生,更縱容高雄大樹山被剃頭、彰濱工業區光電火災汙染潮間帶、嘉義滯洪池堆置廢棄光電板、屏東海上光電浮台出現生態浩劫,如今竟然連烏山頭水庫也不放過,經歷了這麼多我們才知道,光電亂象已經無法無天。

這個小小多山的國家早已滿目瘡痍,農田魚塭像貼了一塊一塊的狗皮膏藥、水秀山林只剩土流泥流,民進黨卻還不知道亡羊補牢,還要人民「信任行政機關,不要用法律強制規定環評」,這份信任,讓九年來光電設施開發的環境影響評估件數竟然為「#零」,民進黨政府根本是糟蹋人民的信任,辜負了台灣這塊寶島,讓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與國家生態保育被嚴重威脅,再也無法容忍。

本週五,我們終於能為光電開發製造的環境浩劫,補破網。

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針對光電開發所提出的《環境影響評估法》、《發展觀光條例》、《地質法》等三法修正案,以及《國家公園法》附帶決議也三讀通過了,其中,《#環境影響評估法 》要求達到四萬瓩或四十公頃的大型光電案場,或屬於地質遺跡、山崩地滑等環境敏感區、環境保育區等的案場,必須先經過環評。

也為微型開發者保留彈性, 排除 #屋頂型、#小型自用光電;《#發展觀光條例》則規範在國家級風景區,原則上不能裝地面或水上的太陽能板,除非通過環評、或面積不到一公頃才可以例外,而《#地質法》也跟著強化相關法規,以保護台灣地質脆弱敏感區。

我們的目的,不是要限制光電的正常發展;相反的,我們希望在法制積極規範下,能真正推動能源公正轉型、落實對環境、農漁民的保護,更要帶動正向經濟產值洗刷綠能汙名,以創造多贏。

發展綠能與環境保育不只不該成為 #零和遊戲,更應該並行不悖,請大家支持光電三法,因為我們只有這一個,小小多山的國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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