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中央評議委員會公告】眾評決字第1140000012號

主文:
經第四屆中央評議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裁決,入黨申請名單共三百四十九人,惟因申請資料尚未齊全,經通知後仍未能於期限內完成補件,爰未通過初審。秘書行政部復依《入黨審議辦法》第五條規定,提報中央評議委員會辦理複審。經複審審核通過後,決議暫停其黨員權利;俟申請資料補正完備並完成相關程序後,另行恢復其黨員權利。
事實:
一、本會就前開入黨申請案件進行複審,經審核程序確認申請資格符合規定,爰決議通過複審。
二、惟經後續檢視,部分申請案所附資料未臻齊備,影響入黨程序之完成與權利行使之正當性。
三、為維護本黨組織運作及黨員權利義務之完整性,並確保入黨程序符合規範,爰依相關規定作成暫停權利之決議。
經第四屆中央評議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裁決,入黨申請名單共三百四十九人,惟因申請資料尚未齊全,經通知後仍未能於期限內完成補件,爰未通過初審。秘書行政部復依《入黨審議辦法》第五條規定,提報中央評議委員會辦理複審。經複審審核通過後,決議暫停其黨員權利;俟申請資料補正完備並完成相關程序後,另行恢復其黨員權利。
事實:
一、本會就前開入黨申請案件進行複審,經審核程序確認申請資格符合規定,爰決議通過複審。
二、惟經後續檢視,部分申請案所附資料未臻齊備,影響入黨程序之完成與權利行使之正當性。
三、為維護本黨組織運作及黨員權利義務之完整性,並確保入黨程序符合規範,爰依相關規定作成暫停權利之決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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