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地方黨部公告】台灣民眾黨彰化縣黨部公告

公告彰化縣黨部2026年鄉鎮市民代表、村里長提名之種類、名額及選區、登記資格、領表登記期間及方式、申請登記手續及表件、選舉方式等事項。
提名作業公告下載: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drive/folders/1rDnaK1yxL0MgjaE1qPbGB3l-5Xhl2Ffq
- 依據2026年3月25日推薦小組第二次會議辦理。
- 公告事項:
- 選舉區域及種類:彰化市市民代表、員林市市民代表、永靖鄉鄉民代表、埔心鄉鄉民代表、埔鹽鄉鄉民代表、埤頭鄉鄉民代表、花壇鄉鄉民代表。
- 提名名額及選區:
| 選區 | 名額 |
| 彰化市市民代表 第一選區 (南區) | 1席 |
| 彰化市市民代表 第二選區 (西區) | 1席 |
| 彰化市市民代表 第三選區 (北區) | 1席 |
| 彰化市市民代表 第四選區 (東區) | 1席 |
| 員林市 市民代表 第二選區 (南區) | 1席 |
| 員林市 市民代表 第三選區 (北區) | 1席 |
| 員林市 市民代表 第四選區 (西區) | 1席 |
| 永靖鄉 鄉民代表第一選區(東區) | 1席 |
| 埔心鄉 鄉民代表 第一選區 | 1席 |
| 埔鹽鄉 鄉民代表 第二選區 | 1席 |
| 埤頭鄉 鄉民代表 第一選區 | 1席 |
| 花壇鄉 鄉民代表 第一選區 | 1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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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登記資格:
- 於登記日前繳清黨費、公職人員職務分擔金募款責任額、提名公職人員競選補貼費用以及中央委員會決議之應繳款項。
- 地方黨部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擬參加公職選舉者,依據2025年9月30日選舉決策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議,應於2025年10月1日前辭職,否則不得申請登記為本項公職人員提名初選之候選人。
- 中央黨部一級副主管以上擬參加公職選舉者,應於公職就職日(2026年12月25日)一年前辭職,否則不得申請登記為本項公職人員提名初選之候選人。
- 受中央評議委員會停權處分者,其期限不得超過登記日,且無「公職人員選舉提名條例」第四條、第四條之一、第四條之二、第四條之三所列情事之一者。
- 領表及登記之期間及方式:
- 領表及登記期間:自2026年3月27日(星期五)上午9時起,至2026年4月2日(星期四)下午6時止。
- 領表方式:自下列網址下載應填表件。
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drive/folders/1Fb0NiWtUBV1aH4U-BljXo-o_wSm-fN4i?usp=sharing - 登記時間:每個工作日上午9時至12時,下午2時至6時。
- 受理登記地點:各選區所屬地方黨部。登記為候選人者,應查驗國民身分證(驗後現場發還),其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者,應再查驗受委託人之國民身分證,並附委託書。
- 應繳納費用:
- 登記費:登記費不予退還,但經中央黨部組織發展部協調撤回登記或退選者,全額退還。
- 鄉鎮市民代表:新台幣壹仟元整。
- 村里長:免登記費。
- 保證金除經中央評議委員會確認有違紀事實者應予沒收外,其餘一律於選舉委員會公告候選人名單後退還。
- 登記費:登記費不予退還,但經中央黨部組織發展部協調撤回登記或退選者,全額退還。
- 登記資格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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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鄉鎮市民代表:新台幣壹萬元整。
- 村里長:新台幣伍仟元整。
- 以上費用繳納方式:
- 請以登記者本人之銀行帳戶進行匯款,並於備註欄填寫「登記者姓名」,如「王大明」,以利查驗。
- 匯款資訊:
戶名:台灣民眾黨
銀行:台北富邦銀行(012)
分行:市府分行(4117)
帳號:004-111-200-0089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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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應繳納表件:候選人登記申請表(含依本黨規定所應填具之表件)乙份。
- 選舉方式:登記後由各地方推薦小組舉辦評鑑,再進行溝通協調,如無法達成協議時,由評鑑分數總分進行排序決定提名人選,如為同分則由推薦小組召集人召開會議,以協調或表決方式決定提名人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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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名作業公告下載: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drive/folders/1rDnaK1yxL0MgjaE1qPbGB3l-5Xhl2Ffq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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