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民眾黨臉書更新】北市監視器傳輸費弊案 蔣市府推諉卸責態度難以忍耐
台北市爆出監視器傳輸費弊案,蔣市府一再推諉卸責的態度,令人難以忍耐。

這個不平等條約是在郝龍斌前市長時簽訂,一簽25年。柯文哲在擔任台北市長任內,已盡最大力量監督、避免警察局在議員的壓力下被迫放水,防堵弊案發生。

當年為了監視器傳輸要2M、3M併用,還有議員把台北市政府相關局處送「監察院」調查,監察院認證:「兩種頻寬併用沒有問題」。既然柯文哲任內編了4.6億可以執行,為何到了蔣市府要編到5.5億?

面對財團勾結議會,詐取國家錢財,請問蔣萬安市長的態度是什麼? 是合議放水?還是睜一眼、閉一眼,放任國庫就這樣被掏空?

我們透過懶人包,帶你了解台北市監視器傳輸案。


Q1:為何有 2M/3M 頻寬之爭議?
A:委託設計監造的台灣世曦公司,建議除「需求頻寬最大值2M外」,再預留影像斷線回補所需0.5M頻寬,因此出現2-3M選項。
北市多次專案會議結論:「斷線影像回補所衍生之額外頻寬需求,不應由市府買單。」也就是依照需求建置即可。

--

Q2.柯文哲八年任內做了什麼?
(1)研議解約:然因合約綁死,只能照案處理,研議北市最合適方案。
(2)頻寬分級:全市監視器實測:確77%(12,456支)以2M頻寬即足夠,僅23%(3,721支)因路口車流量較大或背景較為複雜需可升為3M頻寬。
監察院調查報告也認證,柯市府沒有問題!

--

Q3. 為何在柯文哲任內還要特別簽訂警察局的《專案費率合約》,且為什麼設定 3M 費率為 2,200 元?
A:CCTV VPN(區域傳輸專線)於 108 年度所訂定的資費為 1M(760 元/月)、2M( 1,680 元/月)、4M(3,040 元/月),當時並未訂定 3M 的資費。後因警察局公務網路專線需求,按照母法原則訂定契約。
同樣的費率,柯文哲編列預算只需4.61億就OK,蔣萬安卻要編5.5億!

--

Q4.請問蔣市府為何將12,456支警局監視器全面加至3M頻寬?
請問蔣市長在台北市議會,國民黨議員過半狀況下,為何屈從「不合理但書」?為何滿足廠商的貪婪要脅?
一年多九千萬,是誰在圖利廠商?
回列表
回列表
回到頂部